各位教工及学生: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每个人的义务。根据税收管理规定,汇算后可以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将税款退至本人有效银行账户内;若汇算后需要补税的,需及时补缴税款,汇算期结束后尚未办理汇算或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为避免个人利益受损,请各位教工、学生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是否可以办理退税或者补税,并依规按时完成个税汇算。
咨询电话:税务机关:12366
学校计财处:张老师 024-89728626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