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 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28 点击数:

 

省属各高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018号)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精神,未来几年我省将逐步增加高等教育的投入。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现就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预算管理

 1.细化预算编制。预算既是统领年度财务活动的总纲,又是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高校预算编制要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各项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充分发挥预算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要在新的财政年度开始前确定本年度的综合财务预算。

2.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中,要加强预算控制,强化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预算执行的责任要分解到校内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的调整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杜绝预算滞后或无预算支出现象。

3.推进预算监督与评价。高校的年度预算执行和结果,应采取有效方式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年终,要据实编制年度决算,客观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确保财务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为促进和完善省属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强化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合理、有序进行。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对本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高校要通过积极盘活土地资源、拓展多种办学模式、推进产学研结合、增加基金投入、吸纳社会捐助等方法,多渠道筹资,并将资金用于内涵型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

 四、保障重点支出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在办学规模等外延发展较快,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主线投入积累性“欠账”较多。因此,高等教育增加投入必须保障重点支出,向内涵建设倾斜。

1.足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提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津补贴政策,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工资性支出足额发放。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公用经费,满足高校日常运转的实际需要。

2.积极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为有效控制债务风险,高校增量收入要优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降低筹资成本,力争用三年时间达到贷款本金大幅减少,偿债压力明显减轻的目标。

3.加大教学投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大教学改革投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教学实验设备的补充与更新,满足实验材料的供应,保证必要的实验实践课课时量和科学的分组数量;要加强学生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4.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加大对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的投入,促进学校有特色、上水平;要加快基础学科发展步伐,积极扶持新增的社会急需的专业。

5.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建设高端人才队伍。要为建设优秀人才培养、引进体系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6.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科研水平。科研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是高校社会贡献力的重要标志。要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要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要优化科研经费分配模式,促进科研工作既有广度更有深度。

 五、严格控制支出项目和标准

 1.严格控制国家津贴政策。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增加校内补贴津贴项目或提高标准。

2.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楼等改善办公条件支出;严禁超标准配备领导用车和新增公务用车数量;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学习团组数量和经费;从严控制新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3.采取得力措施杜绝损失和浪费。坚持节约资金与降低能耗并重,抓住水、电、暖、通勤、通讯等耗资较大的重点项目,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改革两个手段控制耗用量的增长,堵塞滴漏跑冒。

 六、实施绩效预算管理

 高校要在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通过绩效引导资源分配、使用和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手段,制定科学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通过定期及时开展绩效考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发展目标有效实现。

 七、加强监督管理

 各高校的内审机构要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要会同财务部门加强对校内各单位收支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合法性、绩效性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要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今后,省将组织力量对重大教育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评价,确保教育经费提高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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